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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奏職傳度戒禮簡介


奏職傳度戒禮簡介 

有所本  有所學  有所功
派門祖庭在哪裡?所學依據是什麼?有否學到東西?會不會作法會?
要奏職成為法師並非僅是花花錢了事,而得到了一張證書、一件道袍、一些法具後卻什麼都不知道?什麼都不會做?也沒有機會作?
 
台灣道教總廟玄義宮傳襲至「道教閭山派真武門」,在台灣落地生根將近百餘年,目前傳承至第二代,由玄義宮住持羅山雲道長執掌。欲進入本派門需經由「科考」並通過後才得以成為「派門道職」(依據祖制:閭 山派 的 道 師 職 位 , 一 是 根 據 道 壇 世 襲 師 承 , 一 是 根 據 傳 度 ( 考 法 ) 儀 式 之 傳 度 師 確 定 。 經 特 定「 考 法 」 的 授 職 儀 式 之 後 方 能 主 持 社 區 道 壇 的 重 大 醮 儀 活 動 )。
 
初入門者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基礎科儀培訓,並且通過檢定(考法),檢定內容為筆術(經典常識、道教常識)與術科,術科內容為「指法、步罡、書諱、詠韻、唱韻、體態行持、持簡朝香」等等;再陞受者需具備行持「三天法會之功」與「讚台科、出場儀」等才得以參與陞職,經過「考法」後才得以參加「法職奏職傳度戒禮」,是很嚴謹的道教奏職傳度戒禮儀式。
  
由於現代社會與過往生活形態不同,要完全以「祖例」行持已不可能,所以在某些事項已經從簡,以適應需求的道眾。為使道眾門瞭解以往祖制,擇要以往的祖制,以作為參考:
依照祖制,每年三元節(正月十五、七月十五、十月十五)開壇授籙傳度,依科修奉。一般為期三天,主要 內容有:
一、籙生報到、登記、接受考核組考核。凡要求傳度授籙的弟子,必須堅持所在地以上宗教管理單位的審核同意的有關證件,本人履歷,師承及照片等資料。
二、拜「三大師」(傳度師、監度師、保舉師)領取法器、度牒。
三、參加由祖庭舉行的所有科儀法事。

法職品格(職位)
台灣閭山派真武門的法職品格分為「三大階、六小階」,分別為初受、成受、圓受,在法服上以紅色、黃色、紫色為底色區分三大階之法職:
初受:(六品)都功法師(乾道)登儀淑人(坤道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五品)閭門威儀法師(乾道)成儀淑人(坤道)
成受:(四品)四輔威儀法師(乾道)都科淑人(坤道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品)三洞門威法師(乾道)圓科淑人(坤道)
圓受:(二品)三洞四輔盟威法師(乾道)上陞淑人(坤道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一品)三洞四輔圓功大法師(乾道)滿授天淑(坤道)
欲求「晉升成受」者需初受五品滿三年後,憑道功德行才得以加升。欲求圓受者則需成受三品滿五年至八年;但是若無功德不得陞遷,若功德超群或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者(指付出奉獻、濟世度人、度己利人、行善積德等方面)可破格升授。無功無德者,妄欲陞遷,反遭天遣。
    
 
以上法職其應有功力為:(請參閱道教學術專欄--認識道教科儀)
一、懂得道教基本常識,認識道藏經典的基本知識含義。能詠、能唱、能書、能編、熟稔科儀流程架構。
二、瞭解道教科儀規範,能從事一般的齋醮科儀(一至三天法會)。
三、熱愛道教,信仰虔誠,品行端正,威儀整潔,持守道教規戒。
四、熟悉道教規範,懂得一般的道功法術,能從事較大的齋醮科儀。
五、熱心道教公益事業,樂施好善,對弘揚道教文化有一定功績者。
  
法師職司各有不同
台灣道教閭山派真武門的科儀法師在行持法事科儀時各司其職,分別為高功、表白、提科、左護法、右護法、左班經師、右班經師、導班、導罄、引當、引請、侍香、侍燈、監壇等等職司。每個法師都有他的工作要行持,所需人員眾多,絕非一人起韻、眾人跟唱。

法職執司簡介
一、高功(首淑)
道場科儀進行時的總執司者,必須通曉科儀流程、科儀規範與壇場怖置,視壇場實際之需要得作適當之調整與變化。主持大小法事、清淨身心、宏揚教法,並得忍饑耐渴、不得輕浮狂燥,對越金容嚴肅恭虔。
二、儀師(淑)
(一)表白(右)
協助高功行儀,為首席儀師、常與高功對詠對白,具跪宣文函、清音雅詠、須喉音清澈字句清晰,字有不識須先證明。
(二)提科(左)
協助高功行儀,為次席儀師,其職為提音接詠須喉音清澈、隨聲應和、聰明殷勤,大小法事不可疏忽。以上三職通稱為「科儀三法師」。
(三)左右護法乃三法師之協助者,具有提示有否遺漏失忽之處以及轉科時先行準備的功能。
三、經師(左右)
尊從高功之指示隨時作唱誦之準備,為唱誦之首席、演音咸韻,同聲應和。須具韻律節奏感。
四、導器師
(一)導班(左木魚)(二)導罄(右罄)
為唱誦念時之帶領者和入科、遇聖號、舉天尊時的提示者,須與導罄者相對應。具節奏感韻律感者擔當。
五、引器師
(一)引當(右)(上板)(二)引請(左)(下板)
科儀轉科時的提示(剎板)唱誦念時法器的主要敲擊者,具節奏感韻律感者擔當。
六、侍壇
(一)侍香(二)侍燈
在道場上行科儀時,香燈的使用功能廣泛、得有專人遞香燈,此職須瞭解整體流程中何時須遞香燈,以便行儀倡順。
七、監壇
監察道場與道眾,行科時所須法器供品是否備齊與定位,道眾行儀時有其它之需求而給於協助,使行儀得以流倡。其職能須備三法師之功,通曉整體道場和所行科儀規範。
八、樂師
科儀執行時音樂演奏者、俗稱後場。區分為宮廷音樂和地方樂曲。更甚者又分為文武場。當然,在傳統道教宮觀裡還有許多的法職編制,但是受限於現代時空,我們僅能依現實面、實際面的方式給於呈現並從事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