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士(法師)必須的三大修為
道士(法師)必須的三大修為:
道士或稱道教法師經常從事「陰陽道場」,其目的都是為「信眾消災祈福」或者為「亡者超度薦拔」,所以都需要以「誠心誠意」的心來為人「消災、祈福、祈禱」,而超渡拔薦時更要以「至誠之心」為亡魂超度。為達成此意境,身為道法從事者必須擁有三種條件:
第一、傳承:
所謂道法傳承,主要就是師承問題,也就是派門出處,有所依據。
各門派祖師爺傳下來的道法有一整套體系的東西。不是單一的,而是整體的一套體系,科儀,法事,經咒,與能夠擁有各種道場等。
第二、修行:(以火居道員論)
執法需要修行,所謂修行可分為:
1.內丹性命修行:比如鍛鍊身體、修三部八景法、養生至最高之練氣等等。
2.充足的養成教育:包括豐富的社會歷練、受過組織邏輯訓練、領導統御訓練等等。
3.多閱讀經典書籍:除了熟讀經懺外,還得多閱讀「勵志書籍」、認清社會動派等等。
第三、誠心:
這是最重要的功課,也就是「科考」,以品德為重,有品德則「符催靈動」、無品德則「催符空洞」矣!而「至誠之心」才能達成「至誠之道」,至誠之道,才可以感恪天地神靈。持法時更需要「心無所欲」、「不伎不求」更能靈通感應!
重品德、真誠心的去做法事,替信眾消災祈福是有功德的,而且也是自身道德慈悲的體現。所以「真正能夠誠心的人」都是有大德之人,有德行之人也自然能夠「誠心格物」。故而為信眾做道場法事,都必須要能夠一心一意的去做,是開不得半點玩笑的,要是做不到,那就不要做,以免進入18層的地下室當VIP哦!